一般来说,小规模纳税人所取得票据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部分,其划分依据有三种不同的分类方式。
一、按照格式不同分类
(1)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原始凭证,比如全国通用的增值税发票、银行转帐结算凭证等,具有统一格式及使用方法,且只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。
(2)由公司自行印制的原始凭证,通常只在本公司内部使用,比如公司的收料单、领料单、工资费用分配单、折旧计算表等。
二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
(1)一次凭证。即一次填制完成、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(如仓库收料单、车间班组领料单);
(2)累计凭证。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。
(3)汇总凭证。主要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应经纪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,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(如工资汇总表、耗用材料汇总表等)。
三、按照来源不同分类
(1)外部原始凭证。如其他单位开具的发票、飞机票和火车票、银行收付款通知单等票据。
(2)内部原始凭证。如公司内部开具的收料单、领料单、开工单、成本计算单、出库单等票据。
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票据,其中可作为记账拼争的部分如上所述,现实生活中,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常常因自身条件不足所以倾向于代理记账,那么这些工作就由代理记账公司来负责,公司管理人员如果对上述内容能做到具体掌握,那么也能帮助自身与代账公司的顺利合作,保障公司财税安全、促进公司健康发展。